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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积分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申请全攻略(时间+条件+材料)

发布时间:2021-03-18 关键词:

  1、申请条件:
 
  已纳入张家港积分管理(在张家港工作或居住的非张家港户籍人员,已登记个人信息并办理居住证的可申请),详情请☞张家港新市民申请纳入积分管理指南
 
  2、申请时间:
 
  3月1日-5月30日
 
  3、年龄要求:
 
  2021年度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7年9月1日 - 2018年8月31日出生)
 
  2021年度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4年9月1日 - 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需提供原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缓学证明或延缓入学证明。)
 
  4、申请材料
 
  (1)幼儿园入学
 
  ①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②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
 
  (2)小学入学
 
  ①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②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
 
  ③原学校就读证明或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册。
 
  (3)初中入学
 
  ①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②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
 
  ③原学校就读证明或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或小学毕业证书。
 
  上述材料在积分申请受理时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
 
  5、申请方式
 
  (1)微信预申请后到各镇(区)受理窗口正式申请 
 
  申请人微信提出预申请,提交申请所需的必备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持所有申请材料到居住地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正式申请。微信预申请功能可为申请人预审核准备的必备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避免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出正式申请时因资料不全或不符要求而多次往返。 
 
  (2)直接到各镇(区)受理窗口正式申请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居住地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正式申请。 
 
  6、特别提示
 
  (1)积分入学只受理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初始年级申请。
 
  (2)已就读初始年级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初始年级。
 
  (3)申请人或配偶一方的户口在张家港市或在张家港市有自有居住产权房的,不参加积分申请入学。 
 
  (4)曾经申请过积分管理,但未取得入医、入学的申请人,2019年如需继续申请,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至所在镇(区)窗口办理相应手续。
 
  (5)根据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出具证明可加10分,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为育龄妇女的,到达本市后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居住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管理服务的可加20分。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提供证明材料,相关表格到各辖区社区或村委会领取咨询。
 
  (6)新市民按积分排名享受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待遇,按就高原则,取夫妻一方的积分。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社会贡献分高低情况进行排名;社会贡献分再次并列的,根据申请人登记居住信息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7、审核及名单公布流程及时间表
 
  (1)申请完成后,各镇(区)新市民事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经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信息一致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入学一栏,建立积分入学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2)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将入学申请信息按学校、年级分类后交市教育局审核。各镇(区)新市民事务中心于每年6月底前将入学申请信息按学校、年级分类后交镇(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3)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分镇(区)按学校、年级对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排名情况反馈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在5个工作日内交各镇(区)教卫文体办公室确认后,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将积分情况分镇(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新市民事务中心于7月中旬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入学准入卡”。
 
  (4)申请人携带“积分入学准入卡”和教育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至准入学校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